■事发过程触目惊心

  2018年11月2日,吴某驾驶牌照为“赣C0N112”的“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搭乘张某华,在西昌市兴盛乡装载31.6吨葡萄后,于11时26分从西宁收费站进入京昆高速公路向成都方向行驶。

  当日15时05分,该车驶入京昆高速公路石棉服务区内停车休息,于15时21分换由张某华驾驶该车从石棉服务区驶往成都方向。16时30分,该车行驶至京昆高速公路1981km(单幅双向通行施工路段)处时,越过分道线并撞毁双向通行区域用于分隔对向车流的交通锥,分别与对向车道内牌照为“豫HH6980”的“陕汽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同向车道内牌照为“川K68038”的“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川K7852挂)刮擦碰撞,然后向左侧发生侧翻。

  侧翻过程中,该重型厢式货车将对向车道牌照为“川TBF228”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压在车身下,连带该车继续向前滑行,又先后与牌照为“川WGX287”的“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牌照为“川T08643”的“俊风牌”轻型货车相撞,继续推行至1980km+340m处并与牌照为“川AK54J5”的“东风牌”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致“川AK54J5”号车侧翻后又与牌照为“川A324F6”的小型越野客车相撞,导致“川 TBF228”“赣C0N112”“ 川 T08643”“ 川AK54J5”4车发生燃烧,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

  ■警方公布事故原因

  经交警部门调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张某华无证驾驶牌照为“赣C0N112”的“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因在长下坡路段(从泥巴山隧道出口至事发点连续15.7km长下坡,平均坡度-2.94%)频繁使用制动,导致制动器出现热衰退现象,制动效能下降(事发前2分46秒内,车速由81km/h增加至最高时速122km/h),且在车辆制动效能出现问题时未采取正确的避险措施(未驶入位于1983km+550m处的紧急避险车道),与同向和对向的多车相撞,导致其中4车燃烧。

  牌照为“赣C0N112”的“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的车辆技术状况存在安全隐患:第四轴右侧制动器未能有效制动,不符合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

  牌照为“赣C0N112”的“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实际车主吴某,驾车在长途运行过程中和在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未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将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张某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