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在路边玩耍,曾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邻居突然发病,手持篾刀将其砍成重伤。事发后,女童被送往医院治疗,除医保报销外,住院及门诊治疗费花费10万余元。同时,女童家人通过网络平台获得捐助13.7万余元,当地镇政府给予困难救助和职工捐款2.3万余元。

  事后,女童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据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对于女童方索赔的10万余元医疗费,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网络平台及政府捐款是具有社会性和针对性,捐款足以弥补女童方所主张的医疗费用损失,女童方不能重复主张,也不能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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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法院支持了小雨方主张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并酌情支持了交通和住宿费用,以上款项共计72480元。最终,扣除伤人方已支付的40200元,法院一审判决伤人方实际还应承担32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