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魏冯

  “斗地主”“抢庄牛牛”“疯狂捕鱼”“炸金花”“龙虎斗”“李逵劈鱼”手机登录“大满贯”平台在线赌博,平台内充值货币兑换成金币,注册会员成为代理推广发展下线,还可提取佣金。一年多时间,非法获利达1800余万元。

  11月13日,记者从泸州市古蔺县法院获悉,近日,古蔺县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11名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2019年12月16日,古蔺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古蔺县某中学学生赵某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通过使用手机在一款名为“大满贯”的网络平台上参与赌博,并担任代理进行推广,牟取非法利益的线索后,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网络赌博+全民推广(代理)模式

  经查,该赌博平台的注册用户可在平台内充值货币兑换成游戏金币(金币与人民币的比例为1:1),充值完成后就可参与平台内的各类赌博项目,平台的赌博项目有“斗地主”、“抢庄牛牛”、“疯狂捕鱼”、“炸金花”、“龙虎斗”、“李逵劈鱼”等,平台会对赢钱的用户进行抽头牟利,玩家也可将游戏币提现至绑定银行卡。

  同时,该赌博平台为使其获得更大范围的推广,吸引更多赌客参赌,以牟取更大的非法利益,设定了“全民推广(代理)”模式,任何注册会员均可做代理,每个会员可在平台内生成唯一二维码,转发、提供二维码给他人扫码、安装、注册即可成为代理,并根据下线参赌流水按比例返佣金(平台利润分成),下线参赌流水越多,平台返佣金的比例就越高,各级代理以金字塔式层层获得返点佣金。

  古蔺县公安局依法委托成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掌握了赵某某在该赌博平台的上线代理侯某某、吴某某、马某某、徐某某、唐某、杜某某、明某、林某,以及徐某某发展的下线代理何某、沈某某、袁某的游戏账户、身份信息以及该赌博网站的后台管理员账户权限。

  古蔺县公安局委托某软件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通过古蔺县公安局提供的“大满贯”赌博平台管理员账户信息进入该网站后台对被告人林某、明某等11人的游戏账户个人信息(ID、昵称、绑定手机号、绑定银行卡、上线ID、佣金信息)、业绩数据(直属代理数、直营人数、团队总人数、佣金信息)等计算机数据进行了检验、提取、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