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提出了实行春节期间运价,春节长假(7天)及前3天,共计10天,不分车型统一核定起程基价(含1公里)为8.00元/车次,白天运行价核定为1.10元/0.5公里,夜间价核定为1.30元/0.5公里。

  听证会上,荣县人大、县政协、经济、法律、消费者、行业等20名听证代表,一致同意《荣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比起价格,代表们更重视服务质量,就巡游出租汽车拼车、做好解释工作、加强行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

  下一步,听证会听证人将认真审查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将《听证会报告》提交定价方案提起荣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应对听证代表的合理建议意见予以积极采纳,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荣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