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民警准备实施布控抓捕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家人的劝说下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实,张某,男,系夹江县木城镇人,平时喜欢野生鸟类,私自购买了一套诱捕野生鸟类的工具,利用闲暇时间从太平村青衣江码头,划船到江中坝岛非法猎捕。截止案发时,已捕获野生环颈雉4只。

  《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有益的野生动物; 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 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三类,即国家重点保护“三有”动物。环颈雉,是极具观赏性的名贵珍禽,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同时,民警正在对木城镇太平村江中坝进行全面巡查,彻底清理铲除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窝点。

  今年以来,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下,夹江县公安进一步强化了陆生野生动物管控,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角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巡护辖区内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迁飞停歇地,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清除网、套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从严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坚决遏制乱捕滥捕野生动物乱象。同时,公安民警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不能出现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非法猎捕的行为不仅伤害野生动物,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大家要牢记非法捕鸟不仅是违法行为,更会招来牢狱之灾,让我们一起从爱护身边的野生动物做起,保护生态环境,尊重自然,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一旦发现有买卖、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立即向公安举报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