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拖了半年还说要研究

  是常见的“避责心理”

  一直“在研究”,帝都花园小区居民们的“电梯梦”一再推迟。记者采访的多名专家都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有专家认为,对于共享电梯这种新事物、新模式,主管部门有疑虑可以理解,但仅靠拖延是化解不了疑虑的,反而会激起群众不满,应尽快详实地调研,拿出可行方案。

  “从4月业主和企业签协议至今,一拖半年还说要研究,这是主管部门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直言。

  韩旭建议,相关部门不能继续停留在纸面研究阶段,应该积极考察申请企业、考察已安装地区,当前除了云南外,我省绵阳、内江也都有共享电梯安装运行案例。如考察后可安装,即做好审查监管工作,比如“为群众把关电梯质量等”。如果考察后发现不宜推进共享电梯,也要迅速决断,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群众以其他合乎规定的方式增装电梯,解决出行困难。“在这个过程中,要始终注意群众的知情权,共享电梯审批进行到哪一步?为什么能建或不能建?都要主动告知群众,以免降低政府公信力。”

  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聚军同样认为,拖了半年还说要研究,是地方政府部门常见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责心理,他认为:“这种共享电梯模式,地方积极拥抱外部资本主动介入,既有利于电梯市场良性竞争、完善电梯市场机制,也帮助当地居民解决了筹资难题。”

  不过,赵聚军也建议,共享电梯涉及上上下下的民生工程。若地方推行共享电梯模式,应对乘坐电梯价格进行合理调控,避免后期涨价。如果企业运营不善乃至解散,也要设计好居民后续电梯保养费用的分摊机制。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涵建议,引入“共享电梯”后,可找和电梯、小区都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专门维护电梯,“业主交维护费用给第三方,即便企业在电梯运行中途退出了,也可以持续运行。”

  他山之石

  试点“共享电梯”

  多地这样做

  ●北京开展“代建租用”模式:由业主委托第三方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出资加装电梯和后续维护,业主按月或按年缴纳使用费,居民不负担前期建设资金。据北京市住建委统计,2019年北京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采用这一模式的占到48.4%。

  其中,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推行的“共享电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包月IC卡模式,居民缴纳开户押金后充值刷卡乘坐电梯,押金有一定期限,期满之后自愿退出电梯使用权可退还押金;另一种是微信扫码模式,居民只要用手机在共享专区微信扫码,完成支付后就可乘坐,按次收费。

  ●云南首批“共享电梯”装进省委党校生活区:10月12日,云南首批“共享电梯”装在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春晖社区省委党校生活区,已完成验收投入使用,这是云南省首次采取租赁模式安装外挂电梯。未来还将在昆明学院西二院、农业大学及旅游学校住宿区、官渡区自来水公司宿舍等陆续推进“共享电梯”安装。这一电梯加装项目由企业免费安装,居民按次、月或年付费使用。

  ●杭州出台办法鼓励共享电梯:10月9日,杭州市发布的《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中明确指出,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探索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