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四川绵阳退休的华大爷将3块单位标牌,以省级文物身份无偿捐赠给“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这3块标牌曾在2008年“5·12”地震时,被当作临时担架抬伤者,运送到绵阳后,华大爷将3块牌子完好收藏了12年之久。

  ↑3块标牌以省级文物身份捐赠给地震纪念馆。

  据北川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工作人员到北川县公安局曲山派出所联系求助,称有人手中藏有原老北川的3块单位标牌,希望派出所帮忙协调捐赠。北川地震遗址在2012年被列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相关物品也就成了省级文物。

  随后,民警与持有人华大爷取得联系。华大爷介绍,他是绵阳某医院退休干部,“5·12”地震发生后,救援人员在危急情况下就地取材,将能用的设施都作为救援工具,老北川的“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察委员会”“北川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北川县民爆器材有限公司”3块标牌曾被用作临时担架,抬着伤者到了绵阳。2008年5月15日,华大爷意识到这些牌子不能简单扔了,于是将3块牌子存放保存起来。

  华大爷告诉民警,前段时间,他联系到“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工作人员,告知准备捐赠这3块牌子,也提到了这12年来为了保存牌子产生的房租费,而工作人员答复是无偿捐赠,所以就搁置下来,没有捐赠。

  “我们了解情况后,找来华大爷和地震纪念馆管理人员,一起座谈交流,并给华大爷讲解相关捐赠政策。”派出所民警介绍,经过一起交流,华大爷同意无偿捐赠,并于11月25日将3块老北川单位标牌以省级文物身份捐赠给“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

  李远梅 张智权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