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唐子晴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1月10日,攀枝花市政府印发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防火命令明确攀枝花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 12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其中 2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延长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划定森林防火区、高火险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火灾防患责任体系,明确火灾防患措施。

  命令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进行严格管理;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遇高火险期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包干蹲点指导;全市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工程建设及必要的农事用火等特殊情况,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和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违反防火命令规定规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条例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防火命令提出要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明确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 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