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李文姬

  仅仅数年时间,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兵就受贿1300余万。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刘兵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透露,刘兵因犯受贿罪获刑12年。

  上述判决书显示,因涉嫌职务犯罪刘兵于2019年6月13日被丹巴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经甘孜州监察委员会批准,2019年9月12日丹巴县监察委员会延长留置期限三个月。2019年12月12日经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刘兵被刑事拘留。2019年12月20日,经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刘兵被逮捕。

  经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期间,刘兵利用担任德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德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委副书记职务上便利和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27.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判决书显示,2011年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为感谢刘兵帮助保利公司进驻德阳开发房地产和对保利(德阳)国际城项目的关心和支持,承诺给刘兵一笔“茶水费”。时任保利(成都)公司总经理吴某某与刘兵商量后,决定以“房屋装修费”的名义送给刘兵100万元。刘兵认为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方便使用自己或家人的名义收取这笔钱,便安排成都嘉好集团董事长华某某为其代收该100万元。2011年4月,吴某某安排公司财务人员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将100万元支付至华某某的银行账户中。华某某代收该100万元后,通过本人及女儿华某的银行账户分九次将该100万元转入刘兵的妻子夏某的银行账户中,用于装修刘兵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12号30栋2单元10楼B号的房屋。

  2010年至2011年期间,成都嘉好集团董事长华某某为感谢刘兵为其引荐博力迅电池项目落地德阳市,并希望刘兵今后对博力迅公司生产经营给予关照和支持,于2010年11月23日购买价值528000元的大众CC轿车一辆、于2011年3月31日购买价值1850000元的宝马X5M越野车一辆送给刘兵。大众CC轿车登记在成都方寸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下,宝马X5M越野车登记在华某某表弟张新红名下,两辆车价值共计237.8万元。直至2019年1月30日,一直由刘兵实际持有、管理和使用。因两辆车有较多违章未处理,交管部门多次打电话催促成都方寸贸易有限公司和张新红要求处理违章信息,华某某的妻子唐某打电话给刘兵将车辆要回。2019年1月30日,刘兵将该两辆车交给华某某的妻子唐某。

  此外,刘兵还多次以入股方式获利。

  2010年,保利(成都)公司为感谢刘兵在德阳保利国际城项目中的关照和帮助,向刘兵提出可以以现金实投入股的方式入股保利(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兵安排成都嘉好集团的董事长华某某代为出资和代持股份。华某某按照刘兵的安排,出资500万元与陈建军成立成都市德泰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成都市德泰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入股保利(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2.5%。同时,刘兵向华某某表示自己不想要股份,想以250万元将股份转让给华某某,华某某表示同意。之后,华某某在中国酒城停车场将250万元现金交给刘兵。刘兵将其中102万元给予妻子夏某,购买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中路6号5栋2单元5楼505号(金地贝福里)的房屋,该房屋登记在刘兵妻子夏某名下,由刘兵父母居住。

  2013年,华某某因资金紧张向刘兵提出要求从保利(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股,刘兵要求保利公司退股并兑现收益,保利公司同意退回华某某持有的2.5%的股份,同时以兑现收益的名义分给刘兵150万元。保利(成都)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某在德阳市太平洋大酒店停车场将150万元现金交给刘兵。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刘兵曾两度“拒绝”商人送房。

  2011年,保利(成都)公司为感谢刘兵在保利德阳国际城项目中的关照和帮助,同时希望刘兵能继续关心保利(成都)公司在德阳的项目,提出准备送给刘兵一套保利德阳国际城的房屋,刘兵表示不想要房子。保利(成都)公司提出换种方式向刘兵表示感谢,决定送给刘兵200万元以示感谢。2011年的一天,保利(成都)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某某在德阳市太平洋大酒店停车场送给刘兵人民币200万元。

  2011年底,成都嘉好集团董事长华某某为感谢刘兵在德阳博力迅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落户德阳市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准备送给刘兵一套保利别墅项目中的房子,刘兵表示不想要房子,华某某就说送给刘兵300万元。2012年,华某某在成都市中国酒城停车场送给刘兵人民币3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德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及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27.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被告人刘兵用违法所得100万元装修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12号30栋2单元10楼B号房屋,在违法所得100万元对应份额内,予以收缴;查封在案被告人刘兵用受贿款102万元购买的登记在夏某名下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中路6号5栋2单元5楼505号的房屋及收益,予以收缴;继续追缴被告人刘兵违法所得1125.8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