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1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期四川盆地大部分城市气象条件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遂宁市可能出现污染天气,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此前,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 广安、达州、资阳等13市已于1月11日零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地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规定的减排比例和减排措施采取限产、停产和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

  全市范围内,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打桩等土石方作业,挖掘机、压路机、打桩机等工程机械禁止作业;禁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车运,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日。

  全市范围内禁止未密闭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煤炭运输车上路行驶。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熏制腊肉,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