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付诗晨

  1月13日,《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在川过节。

  其中,将严控群众性活动。暂停马拉松、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非营业性演出,严格控制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经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做好人群流量管控、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

  严控大型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50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助指导防疫保障。

  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服务。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川过节,出省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可实行弹性休假,非紧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务工返乡人员、学生实行错峰返乡返岗返校,提倡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工作所在地过年。按照属地、行业、单位管理等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前7天内核酸检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