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凉山州政府发布森林草原防火令明确,全州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延长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林牧区要道、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或人脸识别系统,凡进入林牧区的人员必须扫码或实名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严禁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在林牧区丢弃火种火源。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命令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群众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期,公职人员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同时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并全州通报。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对违规野外用火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全州通报。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