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周柳)2月5日,记者从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在近期组织的春节节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2批次样品不合格。

  此次抽查主要抽取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糕点,酒类6类食品25批次样品。检出的2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是犍为县邓飞酒坊销售的高粱酒(55%vol),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井研县城北农贸市场刘晓林销售的腊肉,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记者了解到,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生产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

  节前选购食品,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要到正规超市、商场、市场以及其他规范的食品销售点进行选购,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应主动查验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严格执行长江禁捕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规定,不加工、不售卖、不食用野生动物、野生鱼,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确保消费安全。食品表面,做好外包装消毒和自我防护。

  节日期间,广大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