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彭瑀珩

  2月22日,四川上市公司天邑股份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跃亨于2月20日收到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李跃亨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操纵市场行为,四川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没收李跃亨违法所得1326.58万元,并处以1326.58万元罚款。

  上述拟处罚决定仅为四川证监局对李跃亨的事先告知,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李跃亨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李跃亨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四川证监局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李跃亨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四川证监局将按照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天邑股份在公告中称,从2001年1月公司设立之日起至公告日,李跃亨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也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本次李跃亨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不涉及公司股票,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李跃亨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

  四川天邑集团有限公司为天邑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33%的股份,李跃亨未在天邑集团担任职务,但通过持有天邑集团34.98%股权间接持有天邑股份共计10.96%的股份。

  天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也为李跃亨、李世宏、李俊霞、李俊画,四位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0.59%的股权,后三者都是李跃亨家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