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14时45分许,在资阳市雁江区中兴街与资辉路路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消失,事发时到底经历了什么呢?接警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询问了小型轿车驾驶人和围观群众事发经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并调取了事发路段监控视频。

  监控显示,当天下午14时45分许,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赖某(女,29岁,新疆图木舒克市人)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车由雁江区景湾大街往上东国际小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赖某未按指示灯通行,闯红灯径直通过该路口,而此时在其右侧,一辆由圣高广场驶往宝台大道方向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通过该路口,因未注意到闯红灯的赖某,于是发生猛烈碰撞,导致赖某当场死亡。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闯红灯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您是步行、骑行还是驾车出行,都必须严格按照路口指示灯通行;由于电动车(摩托车)不像轿车一样有防护措施,且其稳定性能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头部又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受到碰撞后很容易受到致命伤害。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避免造成严重损伤或死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平安!

  (凌敏 付刘婷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