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俞阳

  老人帮子女带孩子,能不能要“带孙费”?近日,德阳的李大爷把自己的女儿和前女婿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辛苦的“带孙费”。李大爷表示,娃娃出生后,前女婿未支付任何费用,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实在是一言难尽。

  法院会支持他的诉求吗?(18)日,记者联系到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了解了相关情况。

  “他没有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

  寒心外公索要“带孙费”

  2016年,伴随着外孙女的出生,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李大爷眼前:女婿小刘长期在外地工作,女儿小李一个人照顾孩子忙不过来。为了女儿的幸福,60多岁的李大爷咬咬牙,决定与老伴放弃安逸的退休生活,全心全意照顾外孙女。

  除了承担外孙女的日常开销和医疗费用,李大爷还付出了不少心力,用他的话说是“捧在手里怕落,含在嘴里怕化”。但随后发生的事,却让他寒了心。

  “他没有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没有给娃娃买过一块糖、一件衣服、一个玩具,更没给过一分钱的生活费。”李大爷说,小刘不但不感激自己对孩子的照顾,还理直气壮地认为他们带外孙女是应该的。

  长时间积累的家庭矛盾爆发在2019年10月,小刘向法院起诉,要与小李离婚。

  诉讼过程中,小李请求将李大爷垫支的费用列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刘予以承担,其中就包括“带孙费”。因各种原因,法官建议,可另行主张李大爷垫付的费用。在离婚判决书中,法院明确该笔费用由李大爷垫支。

  2021年3月3日上午,李大爷一纸诉状将女儿小李和前女婿小刘告上了法庭,旌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大爷认为,法律规定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为父母,而非外祖父母,所以自己照顾外孙女的所有花费应由小李、小刘支付。为此,李大爷向法院主张:要求小李、小刘两人支付外孙女出生以来自己垫付的医疗和生活费8万余元;支付自己照顾外孙女所产生的“带孙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