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伍力
清明节将至,3月29日,四川省公安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围绕四个方面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加强巡防巡护,严控野外火源。各地公安机要认真落实省森防指和公安厅党委要求,有力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聚焦清明期间祭祀、旅游高峰期,做到面上覆盖与点上发力相结合,加密巡防、加强督促,加大对入山、入林车辆人员的检查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要加强对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周边和连片森林地段的坟墓集中区的巡查,督促及时清除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势头。
严肃执法问责,依法严厉惩处。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侦破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和警种协作,落实破案责任制,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快侦快破、依法从严。要聚焦清明重点时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非法祭祀品市场,充分发挥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组组长牵头作用,加大对违规祭祀、烧烤用火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支持、配合林草部门执法,依法组织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查处。
强化值班值守,迅速防范处置。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带班值守、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重点区域适时启动勤务响应。针对可能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情况,要做好警力、装备、物资等应急处置准备。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要按照《公安机关处置森林草原火灾预案》,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处置工作。
深入宣传教育,引导文明祭祀。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强化以案释法,加大警示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宣传防火规定,讲清野外用火祭祀危害性,特别是要强化城镇下乡祭扫人员的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加大对不文明祭祀活动曝光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用火、安全用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