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14日电 (刘刚 杨俊 陈茉莉)近日,自贡市荣县一名男子酒后闹事挥拳袭警,经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据悉,这也是荣县侦办的涉嫌袭警罪第一人。

男子被依法执行逮捕(荣县警方 供图)男子被依法执行逮捕(荣县警方 供图)

  据荣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近日,男子李某某(51岁,荣县人,前科人员)在亲友家饮酒后,又与四名朋友在旭阳镇某KTV包间唱歌,直至饮酒到晚上11时许。离开时,李某某因找不到自己停放在歌城附近的车为由,遂返回询问歌城老板丁某某,后要求丁某某负责赔偿,并将歌城吧台的茶杯等物品推倒摔碎,还动手抓扯丁某某的头发。歌城工作人员看见老板丁某某被打,便拨打了110电话报警求助。

  接警后,旭阳派出所值班民警带领辅警驾驶警车前往处置。歌城老板丁某某看见警车来到,便惊慌地跑向民警,称一客户醉酒闹事,不仅打砸店内物品还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

  见状,民警立即对追赶来的男子李某某进行阻挡,但李某某不听民警劝阻,仍想动手殴打丁某某时被民警制止。随后,民警依法传唤男子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当民警将李某某带上警车时,他却将脚伸出车外,不让处警民警上车和关闭车门,还用脚蹬踹辅警的左胸部位。民警见状迅速控制其双腿,以防再次伤到处警人员,并继续劝阻、警告李某某不得再打人。但是,见民警将自己的双腿控制,男子李某某却趁人不备,用拳头击打民警的太阳穴,并不停地辱骂民警。

  最终,在多次警告无效后,现场处警民、辅警合力将男子李某某强行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近日,男子李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荣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经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目前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