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队民警在乐宜高速公路犍为南收费站开展“护旗2号”专项行动,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称其驾驶技术是在乡村“自学”而成的。

  当天晚上10时许,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LD***8”的别克小车出站时走走停停,刻意避开民警检查的来车方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而驾驶员称未携带驾驶证,神情有些不自然,民警凭借工作经验判断其驾驶资格可能存在问题,随后通过该驾驶员苟某的身份证号码查询证实,苟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系无证驾驶机动车。

  在事实面前,苟某承认了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事实。经询问了解,苟某从事茶叶买卖生意,平时忙于生意没时间去驾校报名考试,便在乡村练车,“自学”驾驶。当天,苟某刚谈妥一单茶叶生意,准备由犍为北收费站上高速回峨眉,没想到走错路,就在犍为南收费站下高速掉头准备重新上高速,没想到刚下高速即被查处。苟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据了解,民警对苟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机动车。苟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记者:罗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