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射洪市境内的野生动物资源,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射洪市公安局加强辖区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狩猎行为。

  5月10日15时37分,射洪市公安局金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机动巡逻时,在金华镇富同四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J5**9K的越野车,车上三名年轻男子形迹可疑。

  随即,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在询问驾驶员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神情慌张、闪烁其词,这些异常表现让民警决定对该车进行细致搜查。

  不出所料,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后排座有五只野生禽类,并在该车副驾位置发现一只装有高倍镜的黑色气枪及铅弹若干。民警立即将梁某军及同车人员梁某、谌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核查,2019年,梁某军通过非法渠道购得气枪一支、铅弹若干。今年5月10日当天,梁某军开车邀约梁某、谌某到金华镇碧堂村、富同四村打猎玩耍。一路上,梁某军打鸟、梁某捡鸟,车刚行驶到富同四村的路口,就碰到了巡逻检查的民警。

  目前,梁某军对其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梁某军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乔小舟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