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队一组警员对两人调查询问,并对男子曹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为51mg/100mL。另一组警员则去调取内广场的监控及该车的上下站记录,沿途的卡口照片。先后对两人询问后,两人说法不一样,编的接口漏洞百出。架不住民警的询问开始松口,曹某和林某会终于交代了在内广场附近停车前一直是曹某在开车,两人停车调换座位也是看到了有交警检查,而曹某喝了酒友没有驾驶证所以想调换座位逃避检查,不想还是被高速交警逮了个正着,卡口的照片也清晰地显示是曹某在开车。

  曹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技术检验的车辆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曹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等待曹某的将是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和并处最高3400元罚款的严厉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文明安全驾驶,驾驶车辆应取得相应等级的驾驶证,更不要酒开车,交通安全无小事,切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而以身试法,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图片由高速公安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