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详情
四川高院受理后,鉴于该案系涉毒涉恶涉未成年人等多重因素叠加的重大案件,依法组成了由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进行办理。合议庭依法为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案件争议焦点、庭审示证方式等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检辩双方围绕“故意伤害事实、赔偿谅解情节”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新证据质证,就量刑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宣读有关评议意见。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20年11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涛等故意伤害、贩卖毒品、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王涛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出庭履行职务。
四川高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底至2019年1月,以王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暴力、威胁、强迫吸毒等方式,控制未成年胞兄弟安某甲、安某乙作为犯罪工具,长期实施贩卖毒品、强迫他人吸毒等违法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并将安某甲殴打致死,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