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经调查,四川“5•24”宜宾长宁县福荣笋类食品厂中毒事故和“6•13”成都大邑县四川邑丰食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均是在设备设施停运检修过程中发生。为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泡菜等食品加工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妥善应对环境污染事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泡菜等食品加工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应急处置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明确了日常环境监管内容,应急响应流程及应急监测、处置程序与重点。
《手册》明确,各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指导泡菜等食品加工企业加强六个方面环境风险管控,包括环保手续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管理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管理情况,生产设施环境隐患治理落实情况,停产、检修期间废水、废气处置情况以及环境安全保障情况等。
同时,《手册》还对泡菜等食品加工企业环境污染事件妥善处置相关流程做了相关规定,明确发生此类事件时,各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按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环境应急监测,提出环境应急处置建议,协助、指导各处置队伍分类展开处置。
“加强对《手册》使用的培训,使环境监管人员懂得正确操作监测设备、正确穿戴个人防护器材、突出检查重点内容、怎么发现问题隐患、如何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是环保部门需要特别注意的。”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介绍说。
据介绍,根据《手册》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在督促、指导泡菜等食品加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法规要求,提升企业环境本质安全水平的同时,还将“靠前一步”,协调相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使用、检修中的技能培训,突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防护、污染治理设施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救等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