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恩泰  四川在线 记者 陈松

  因为熊孩子在妈妈开车的时候哭闹不止还抢方向盘,为了“安全”着想,爸爸主动请缨让自己来开车。这一幕是多么地令人暖心,可惜的是,这个“好爸爸”刚刚才喝了酒,还是酒驾的“老熟客”了。7月20日晚,乐山沐川男子夏某某因为二次酒驾被高速公安当场查获,将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7月20日晚,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队在G4216蓉丽高速沐川收费站开展夜查勤务工作。22时许,当对一辆车牌号为川L的现代牌白色小车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驾驶座的男子身上有酒味传来,副驾驶一名女子正抱着一个1岁左右的婴儿在睡觉,后排还有两个小朋友。于是民警立即让男子熄火,并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发现驾驶员夏某某的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待民警准备对夏某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却意外发现夏某某已是第二次饮酒驾驶。

  这时,自知瞒不住自己违法行为的夏某某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夏某某今年31岁,乐山沐川县人,曾在5年前因为驾驶摩托车饮酒驾驶被交警依法处罚。20日晚这天夏某某和妻子带着孩子们在乐山为丈母娘庆祝生日,期间喝了几杯酒。返程途中夏某让妻子开车,两个稍大的小朋友坐在后排,自己则抱着只有一岁半不到的儿子坐在前排,从乐山上高速准备返回沐川。途经犍为的时候,儿子醒过来哭闹要妈妈抱,并在对夏某某“拳打脚踢”之余动手抢妈妈的方向盘。因为觉得自己哄不好孩子了,担心妻子开车不安全,夏某某便让妻子下车,换自己来开车,全然忘记了自己饮酒驾驶的危害性。这娃换妈妈来抱以后,很快就不哭了,夏某某便“开开心心”地一路开回了沐川,哪知一下高速就因为酒驾被高速公安查个正着。

  对于夏某某的情况,民警严厉告知其抱着小孩坐在前排本就是不安全的行为,如果夏某某是抱着儿子坐在后排,就不会出现抢方向盘的危险行为;酒驾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更不用说夏某某带着一家人酒驾开车,这是对自己家人、他人生命的严重不负责任;夏某某之前因为酒驾被查处,理应对酒驾的后果和危害性有深刻认识,然而他却无视法律铤而走险再次酒驾,必须面对相应的处罚。民警当即要求车辆由夏某某妻子来驾驶,并对夏某某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通知其15日内到大队处理,他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被拘留10日以下的严厉惩罚。

  高速公安友情提示: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希望广大驾驶员能遵纪守法,勿碰酒驾“红线”。

  图片由高速交警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