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日前,自然资源部决定挂牌督办3起土地违法案件,向相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组织进行全面调查,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自然资源部将予以监督指导、跟踪督办。

  3起挂牌督办的案件中,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挖湖造景为其中之一。通报指出,2018年5月以来,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对高新区西宁街道福光庙村、徐家堰村、樟树堰村等3个村的1.16万亩土地实施征收,至2021年4月底,仅2859亩土地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2020年7月起,在未取得用地批准的情况下,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公司在3个村土地上实施遂宁市舒家河(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出台后仍未停止建设。至2021年4月底,项目总动工面积5261亩,其中,1515亩道路用地已获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132亩为原有河流水面;违法占用3614亩土地(耕地2828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分别为绿化景观1416亩、景观水面108亩、房屋及球场6亩、道路170亩、平场及堆土1914亩。

  据了解,国家层面对挖田造湖破坏耕地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去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进一步明确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违规占用耕地修建“景观工程”,不仅破坏耕地,也侵害群众利益。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景观工程”过度化建设占用的大多是城市周边、主要交通干线及河道两侧的优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大部分项目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此外,此类用地大都未按照规定办理征收手续,未按规定的方式支付征地补偿,往往通过租赁、流转的方式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按年度拨付租金,后续能否持续补偿到位难以保障,一旦出现纠纷或地方财政出现支付困难,将影响农民长远生计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