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出事故 心存侥幸终落网

  凌晨2时10分许,民警在前往张某家中的路途上发现张某正步行往牛佛派出所投案。通过与张某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张某身上有酒气,具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8月6日19时许,张某帮朋友田某从成都搬运货物回到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因到达牛佛镇后天色已晚,加之张某与田某均未吃晚饭,故田某邀约张某共同到牛佛镇田冲头街一夜宵店聚餐。随后,张某邀约朋友张某某共同前往,就餐过程中,张某、田某、张某某三人均已饮酒。就餐完毕已至8月7日凌晨,三人共同决定前往张某某家中打麻将,因此时天降暴雨,故张某铤而走险“酒驾”,不料刚行驶三公里左右至牛佛一桥路段时与前方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彭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及其朋友共同下车询问彭某伤情,彭某表示头昏要求报警处理……张某因饮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害怕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故将彭某搀扶至道路一侧后驾驶车辆逃离现场。在此过程中,张某的朋友张某某劝张某不要逃逸,但张某没有听,仍然驾车逃离现场。目前,张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十五日内拘留并处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有“肇事逃逸”行为,同时造成伤者重伤以上及死亡,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