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彦韬)9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获悉,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下发《关于修改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表示,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经研究,现对《四川省电子竞技运动员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如下:
一、第二章第六条参加由省电竞协会主办及批准的省内电子竞技比赛,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必须以市、州体育主管部门、电竞协会、俱乐部或有关企业为单位在每年的注册期内进行参赛资格注册。运动员以个人名义进行参赛注册,省电竞协会将不予受理。修改为,参加由省电竞协会主办及批准的省内电子竞技比赛,年满18周岁的运动员,必须以市、州体育主管部门、电竞协会、俱乐部或有关企业为单位在每年的注册期内进行参赛资格注册。运动员以个人名义进行参赛注册,省电竞协会将不予受理。
二、第二章第七条运动员首次办理注册时,须向省电竞协会提交运动员注册申请表、代表资格协议书、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以及二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同时提供自己年满16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册申请表、代表资格协议书均由省电竞协会统一印制。修改为,向省电竞协会提交运动员注册申请表、代表资格协议书、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以及二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同时提供自己年满18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册申请表、代表资格协议书均由省电竞协会统一印制。
三、第四章第十六条交流协议须由运动员原注册单位和新注册单位及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三方共同签定。(交流协议由省电竞协会统一印制)修改为,交流协议须由运动员原注册单位和新注册单位及年满18周岁运动员本人三方共同签定。(交流协议由省电竞协会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