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 尧斯丹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防汛抗旱等工作。

  分管省民族宗教委、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科院,省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省气象局。

  副省长 叶寒冰

  负责司法、社会稳定、信访、人民防空以及国防动员等工作。领导公安厅工作。

  分管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信访局、省人防办(省民防局)等单位。

  联系四川省安全厅、驻川部队、武警、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

  副省长 曹立军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水运、邮政、铁路、航空)、国有资产、林草以及地震地质灾害防救、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口),省国资委,省林草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等单位。

  联系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西南石油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