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史晓露

  近年来,有一种被称为“变形金刚”的“拖拉机”,它的外形跟货车接近,但悬挂着农用车的“绿牌”,戴着拖拉机的“帽子”,从事道路交通运输。

  与载重货车相比,变型拖拉机价格更低,但运载能力不相上下,再加上驾驶员准入门槛低、年检成本低、安全隐患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整治变型拖拉机乱象,加强安全管理,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到2024年底实现全省存量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拖拉机安全管理10项新要求,即在源头管理上,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拓宽驾驶员培训渠道、建立纯运输拖拉机退出机制;在变型拖拉机管理上,按照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进行报废淘汰、坚持清零与禁行相结合、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在下沉监管上,推进农机安全“乡村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在应急处置上,通报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较大以上拖拉机事故;在便民服务上,实施告知承诺制度提高拖拉机注册登记率、创新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方式途径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农业农村社会安全稳定。

  四川将依法推进存量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各地要坚决落实“存量管控、不得新增”政策;落实安全技术检验“五见”要求,包括年度检验见人、见车(有车辆所有人、检验员和车辆的合影)、见证、见检测数据报告(有实检影像)、见档案,禁止办理批量检验和异地委托检验。

  在报废进度方面,四川实施“2218”清零计划,即全省2021年报废2万台、2022年报废2万台、2023年报废1万台、2024年报废0.8万台,2024年底实现全省存量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

  《通知》还要求,四川将加强变型拖拉机通行管理,实行划定区域禁(限)行管控。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着重查处拖拉机牌证车辆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假牌假证以及超速超载、拼装改装、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县(市、区)每月联合执法不少于1次,市(州)每季度联合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