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9月12日上午9时55分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队民警在对辖区路面进行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Q0H97*的小车在S41遂宜毕高速宜宾段龙头互通(宜宾往叙永方向)客货车道路段上逆行。随后,民警立即联系龙头收费站收费人员暂停办理该车出站业务,并联系就近警员前往龙头收费站处理逆行车辆。

  10时15分许,民警到达龙头收费站后,对驾驶员出示逆行证据,在铁证面前驾驶员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驾驶员当天有急事,民警对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开具处罚通知书,要求驾驶员在15日内到大队处理。

  9月13日11时许,驾驶员到达长宁大队处理高速公路上逆行违法行为。经警民询问得知:原来驾驶员是新手,这是第一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员本打算在龙头收费站下站,但是因不熟悉道路,且未看指示牌,冲过了龙头收费站下站匝道,在行驶了几百米后,将车停于应急车道确定正确路线,随后,抱着不会被交警查的侥幸心理将车逆行几百米下高速匝道。所幸期间车辆较少,没有发生事故。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在高速路上逆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驾驶员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路上发现走错路口,千万不要停车、倒车、逆行。如果发现走错方向,不能违法交通规则心存侥幸,可以从下个收费站出口下站再上高速。

  视频图片由省高速交警三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