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张“小广告”陆续张贴在射洪市广兴镇大街小巷,上面印有“盗窃、作风不良”等文字内容,对象直指镇上居民刘女士。

  9月14日,射洪市公安局广兴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场镇张贴印有自己家庭地址和家庭成员姓名的侮辱性“小广告”,对自己和家人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调取监控,迅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原来,因邻里纠纷,杨某某对刘女士怀恨在心,便打印侮辱性文字内容的“小广告”张贴在场镇公交站、学校、居民住宅附近,对其进行报复。

  9月15日,经射洪市公安局广兴派出所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对诽谤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