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郑志浩

  9月22日,记者从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内江市市中区委批准,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罗晓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晓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礼金,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滥用职权违反执行程序;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罗晓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市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江市市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晓阳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市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