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10月9日,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通川区双龙镇冲天村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樵未按规定申报宴席问题

  2020年11月,时任双龙镇冲天村临时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樵,未按照相关规定申报丧礼宴席。2021年2月,为逃避组织调查,张樵申报时违规涂改申报时间,且将实际承办56桌的人情礼薄进行摘抄,向组织提供虚假人情礼薄。2021年3月,张樵接受调查,主动坦白。2021年7月,张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通川区梓桐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劳动保障所所长王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0年1月,梓桐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劳动保障所所长王万在兼任梓桐镇两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为村组干部发放津补贴3300元。2021年7月,王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回集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