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四川在线记者10月19日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获悉,为进切实做好G4216蓉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压实夜间交通违法事故预防举措,严防酒醉驾违法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4分局11大队按照上级统一工作部署,近日,该局11大队在G4216蓉丽高速公路井研收费站开展周末夜间违法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0月15日21时30分许,十一大队在G4216蓉丽高速公路井研收费站开展酒驾违法查处专项行动时,在所有收费站车辆一一排队酒精检测出站过程中,一辆川A2***F号白色大众牌轿车长时间在原地迟疑并未向前移动,民警准备靠近询问时,白色大众牌轿车驾驶人周某企图立即左转弯欲逆行返回高速公路逃避检查,民警果断处置,警告驾驶员立即停车检查,制止了驾驶员危险行为,有效避免更大的交通事故发生。

  经查,驾驶员周某当晚和同事一行在井研县竹园镇聚餐,席间自己喝了一杯白酒,因为突然接到女朋友阑尾炎急诊住院手术消息,一时情急就驾驶朋友的川A2***F号白色大众牌轿车从经G4216蓉丽高速公路竹园收费站到井研县人民医院照看女朋友。在途经井研收费站出口时,发现有执勤警察检查酒驾,周某一时慌了神,就准备在收费站出口掉头逆行再次进入高速公路逃避酒驾检查。所幸被执勤民警当场果断制止,才有效避免了一起高速公路酒驾、逆行的严重违法事故发生。

  最终,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周某为逃避酒驾检查欲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其不管遇到再急的事情,酒后驾驶机动车都是不可取的,尤其人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下,极易产生错误的判断,作出过激的错误行为,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严重的法律后果,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极度的不负责任。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他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以下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面对处罚,周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犯。

  高速公安提醒:酒驾危害猛如虎,滴酒不沾,人车平安。请广大驾驶员能够深刻认识到酒驾违法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尤其是秋冬季,随着夜间温度走低,酒精进入身体很快就让人意识模糊,判断力急剧下降,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坚决做到“酒后禁驾”。

  图片由省高速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