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高速公路五支队六大队民警在绵遂高速永兴收费站执勤执法过程中查获一起“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11日16时05分,李某驾驶车号为川J334**号小型轿车沿绵遂高速公路遂宁段行驶至永兴收费站时,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交警部门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张莉 全媒体记者 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