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伍力 视频剪辑 周芷冰

  疫情防控关键期,如实、准确填报信息非常重要。然而,攀枝花市两名男子蒋某某、程某却为一己私利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查明,2021年11月6日19时许,攀枝花市某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蒋某某收到上级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停止所有线下培训课程。当日19时25分,蒋某某为引起本培训机构家长重视,避免因停课对其经营的培训机构产生负面情绪,遂擅自在其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中发布含有“攀枝花仁和区出现二例阳性患者”的信息。随后,该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程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上述信息发布至其管理的9个学生家长群内,通知学生和家长停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蒋某某、程某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4日。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唐龙提醒,疫情变化牵动人心,谣言的传播扩散严重影响当前防疫工作,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信息为准。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