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你们的储油罐区油罐布置怎么和原设计总图不一致呢?”在达州市通川区农用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储油罐区设计总图和现状图“布置不一”,督查组专家“颇为惊讶”。

  日前,省安办督查组第三组在达州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省级专项检查督导。面对“质疑”,企业负责人这样回答,“当时修建的时候就是按照现在的图纸来的。”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督查组专家向记者“解了惑”,“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指导工作指南(试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现场实际平面布置应与安全行政许可文件一致。”

  该专家继续解释道,“储油罐区油罐布置与原设计总图不一致,表明其当时就没有按图施工。”

  随后记者跟随督查组来到储油罐区现场查看,在发油装车平台,随着督查组专家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一上装式装油装置安装在平台之上,督查组专家接着告诉记者,国家相关标准已经明确要求,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车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目的是方便安全应急处置。话音未落,新的问题又暴露出来,收发油信息没有进入自动操作控制系统,还在使用手动控制收发油设备。

  在查看了罐区、泵房、装车装置区域,督查组发现可燃气体报警器还是采用老式仪表提醒,均不具有声光报警功能。“这样的老式气体报警器,如果出现气体泄漏,不进行仪表查看根本不能发现问题。而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报警器,在不进行仪表查看的情况下,就可以通过报警器发出的声音和光线判断是否有问题发生,能大大提高发现隐患和问题的及时性,保证安全。”督查组专家介绍,声光报警是新的(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标准中要求的。

  “这家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暴露出企业本身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管理水平还不够。”检查后,督查组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督查组要求,本次检查要如实录入系统;市、区两级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深入、再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出具执法文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