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史晓露

  12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了《四川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其中明确,我省将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下称“减抗行动”),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此前我省已实施了三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在现有试点工作基础上,方案提出了阶段目标:到2022年末,每个涉农县至少建成1个减抗行动达标养殖场,所有部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均开展减抗行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开展减抗行动;到2023年末,每个涉农县实现10%以上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到2024年末,每个涉农县实现25%以上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到2025年末,每个涉农县实现50%以上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

  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

  为实现目标,《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行动任务,包括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风险控制、支持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应用、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指导服务、构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激励机制。

  其中,在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方面,《方案》要求,各地要把好生产经营准入关,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制定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逐年增加兽用抗菌药抽检批次。要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以外,严禁生产经营含有其他任何兽药的商品饲料,严禁养殖场(户)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

  此外,我省将积极推广兽用中药制剂,研发低毒无残留抗菌药新产品、抗菌药替代产品(如植物提取物、微生态制剂、免疫增强剂等),支持绿色养殖技术推广和产品研发,鼓励各地对推广使用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力度大、成效好的养殖场(户)给予奖励。

  据悉,减抗行动于2021年12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我省将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政策激励,开展养殖减抗行动先进评选和考核。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开展减抗行动先进的市(州)、县(市、区)视情况予以通报表扬,将减抗行动工作情况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评的重要指标,并从2022年起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兽用中药生产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范围,享受农产品加工相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