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12月19日从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青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青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拉赞助、借款;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职;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王青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青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