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张庭铭

  12月27日,资阳一男子拿12万元硬币到4S店买车的新闻引人关注。媒体报道显示,该4S店负责人得到证实,当天确有一名客户用总额12万元的硬币到店买车,工作人员先后采用挨个数和称重等方式,花了5个多小时才清点完。

  “客户用硬币买车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该4S店从业近10年的销售经理肖洪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最初曾怀疑是客户故意刁难。后来才了解到,客户是开超市的,这些硬币是其多年积攒下来的。“我们也没有理由拒收,这次相当于体验了一把数钱数到手抽筋。”

  此前,既有公司拿硬币支付赔款被认定恶意支付,也有消费者拿硬币付款被欣然接受,其中的判断标准如何把握?什么情况算恶意支付?对此,12月29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浩然结合资阳的最新案例进行了解读。

  该客户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没有违反

  资阳的这个案例,客户是否违反法律规定?邱浩然告诉记者,该客户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本案客户使用硬币支付,就是使用法定货币支付,即使数量较大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影响合同执行效力。”邱浩然说。

  什么情况下属于恶意支付?

  故意兑换大量硬币来支付以刁难或侮辱对方

  媒体报道显示,此前确实有不少恶意支付的案例。例如:有的公司在清偿劳动争议执行款时专门兑换大量硬币,用以刁难对方,最终被法院罚款。

  那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硬币属于恶意支付?邱浩然进一步解释,一般认为,在可以使用其他便捷支付方式的前提下,人为制造麻烦,故意兑换大量硬币来支付赔偿款或其他款项,以此刁难或侮辱对方,其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但是,在本案例中,客户本身从事商超行业,采用硬币支付合情合理合法,本身没有刁难或侮辱4S店工作人员的目的,不应认定为恶意支付。”邱浩然告诉记者。

  商家能否拒收大量硬币?

  一般情况下不能拒收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发现,该《条例》第三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值得注意的是,除非认定其故意刁难、恶意支付,否则一般情况下商家不能拒收硬币。因此,拒收包括硬币在内的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在面对客户使用大量硬币支付的情况该怎么办?邱浩然建议,商家可以主张适当延长清算时间等权利,以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