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受不受影响

  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划转股权后,省财政厅将代持10%,股权发生变动,对划转企业经营决策会不会产生影响?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划转的企业主要是省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是将相关国资监管机构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10%转至承接主体,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

  总的来说,企业国有股权是指各级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等持有的国有股权。对于企业而言,意味着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改变,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划转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股权分红获取收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现阶段,我省纳入划转名录的国企大多数是单一股权人,也就是属于国有监管机构100%持股的企业。划转之后,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国有独资公司变为国有全资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应设置股东会。“股东会相当于多了一双眼睛。”四川发展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股权划转后,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股东会制度,四川发展公司作为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股权受托管理主体,通过专业能力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省财政厅依法履行相关股东权益,使企业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更加有利于企业科学决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 为何划转

  ●是立足当前、着眼中长期的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

  ●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将有助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实现代际公平,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并非因为社保资金出现缺口,而是一种未雨绸缪的准备

  2 划转名单

  ●确定211户国有企业

  ●划转对象为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各市(州)、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

  ●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按照不重复划转原则进行划转。中央和地方混合持股的企业,按照第一大股东产权归属关系进行划转

  3 划转比例

  ●确定为10%股权,共“转账”9.9亿元进入收益专户

  ●划转股权由四川省财政厅代持,委托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专户管理

  本报制图/侯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