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孙女骑电动车搭着奶奶撞上了路边违停的超标货车,经救治出院后,两人将货车车主、保险公司、货车挂靠的物流公司多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邛崃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此案中,静止的违停货车负不负责?货车购买的保险中,有关于货车在不符合安全标准情况下发生事故的免赔额度条款,该条款是否生效?货车存在挂靠,挂靠公司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飞来横祸

  祖孙二人撞上违停货车

  2020年7月,谢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奶奶沿邛崃市某道路行驶,由于观察不足,与同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载货超长重型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两人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住院多日。谢某出院时,被诊断为多处皮肤挫伤、多处软组织挫伤。而老人刘某出院时,被诊断为胸4椎体爆裂性骨折、左侧第3前肋骨折、双侧少量胸腔积液以及身体多处皮肤挫伤,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期间,保险公司为两人分别垫付医疗费5000元。

  经交警大队认定,违停货车的车主王某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谢某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而刘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另查明,该重型货车的登记车主为某物流公司,实际车主为王某,王某将该车挂靠在物流公司处从事经营活动。物流公司为该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为 100 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含不计免赔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