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文/图

  名片

  省政协委员、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兴圣

  我省在2017年出台了《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仍缺少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今年的省两会,我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建议加快出台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因为这既是四川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能为食品安全事故有效治理提供重要依据。

  出台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建议可以从小作坊、食品摊贩,网络餐饮服务,学校、养老院等特殊单位用餐安全等三方面进行立法。

  我省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等特征,对其管理,不能简单一刀切。我认为,要明确针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必要时向其印发载有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册或宣传文件,让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者知法懂法。要活用行政许可、登记备案制度。比如,对具备一定生产条件、达到一定规模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而其他较为固定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对于季节性、流动性的小微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同时开展普法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引导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善经营条件,提高管理水平,遵守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

  网络餐饮服务方面。要对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和条件进行明确规定。明确网络餐饮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在网络店铺主页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要对网络餐饮服务的具体过程作出明确规范,除食品制作过程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制定包括贮存、运输、餐具、饮具、容器和包装材料、配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的规范和要求。明确平台管理方责任,应对平台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及生产条件进行审核、登记、公示,还有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知识宣传、食品溯源抽查核查、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等管理责任。

  学校、养老院等特殊单位的用餐安全则建议可以立法推进供餐单位和食堂利用互联技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公开和公示,例如后厨视频直播公开,进货溯源数据公开;严格进货和原料的质量管理,明确全过程溯源记录及餐食留样工作;定期对供餐单位、食堂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清除学校内部及周边的小卖部、小摊贩等食品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