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来了”,解答捕野生鱼为何违法等热点问题

  在线普法 聚焦环境资源保护

  1月21日,由省高院联合封面新闻、四川法治报开设的“法官来了”专题节目圆满收官。第三场直播访谈聚焦“环境资源保护”主题,邀请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做客直播间,以案为例,给网友上了一堂在线普法课。

  捕野生鱼违法了?

  在屏山县境内金沙江河段捕捞野生河鱼,并销售给一河鲜店获利5万余元,5名捕鱼人因此获刑。捕野生鱼为什么违法?用哪些方式捕鱼是违法的?针对网友们关切的问题,高峰也现场普法,“拦河网、绝户网、抬网、粘网、地笼网等都是常见的禁用工具,电鱼、炸鱼、毒鱼等均是常见的禁用方式。”

  据了解,2021年,全省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7282件,用心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什么是增殖放流?

  在上述案件中,法院还责令被告人在涉案河段增殖放流,并开展为期15天的鱼类保护宣传。

  “简单来说,增殖放流是要求非法捕捞的被告人购买鱼苗放生,也是非法捕捞案件中常见的处罚方式。”高峰说,这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种方式,另外还有补种复绿、削填引种、劳务代偿等措施。

  据了解,全省已建立63个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判处缴纳赔偿金2411.53万元,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补栽补种各类林木,增殖放流鱼类,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大熊猫法庭运行情况如何?

  2021年,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正式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该法庭集中管辖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内7个市(州)20个县(市、区)中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相关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

  高峰介绍,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全面强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构建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四川新样本。目前,该法庭运行以来,已经集中管辖案件40余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