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据廉洁四川通报,日前,经资阳市委批准,市纪委对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秦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达州市监委对秦毅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秦毅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秦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资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