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显示,郑某之所以行凶,是因他和叔叔两家人因老人赡养等问题存在矛盾多年,后又因叔叔家修院坝占自家土地等原因产生矛盾,加之被堂弟殴打激化矛盾后,认为从中调解的时任村支书朱某有失公平,遂产生报复郑某海和朱某的想法。

  对此,郑某海在出院回家后曾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两家人确因赡养老人问题矛盾较深。他称,多年前和哥哥分家后,兄弟俩分别供养父母。但分家后不久,父亲病重,哥哥提出一起供养父母。后父亲于1990年因病去世,兄弟俩一起办了丧事后,约定每月各出45元供养母亲。

  “但我给了一年半,他只给了两个月。”郑某海说,后经村干部协调,兄弟俩一起供养母亲,但两家人因此矛盾较深,多年不来往。

  对于修院坝占地的事,郑某海及妻子称,2017年他家修水泥路至院坝,确实占了郑某竹林,但事前已和郑某谈好,给了600元。此后发生矛盾,是因修的院坝堡坎垮在郑某父母菜地上,郑某便驾车将刚铺的水泥路压坏一小段,小儿子因此和郑某发生抓扯。“村干部和派出所警察都来了,他(郑某)也没受伤。”

▲2017年,因郑某海家修这条路,两家人再起纠纷。▲2017年,因郑某海家修这条路,两家人再起纠纷。

  案发前与郑某一起生活的前妻张某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知道郑某父母和郑某海之间因赡养老人存在矛盾多年,2017年修路的事导致矛盾激化,也与两家人的积怨多少有些关系。但她认为,郑某海家的人也有不讲理的地方。

  “双方抓扯,他(郑某)也没受伤,就去输液花了两三百块钱。”在郑某与堂弟因修路占地发生抓扯后,曾到场的朱某说。

  索赔:

  侄儿获刑13年

  叔叔起诉索赔近87万

  案发后,因伤势危重,郑某海被送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抢救。经法院查明,从2020年1月25日入院,到2月28日出院,他在川大华西医院住院治疗33天,花费医疗费151979.48元,郑某家人代为支付了医疗费4万元。后因治疗需要,郑某海转入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17天,花费医疗费2634.47元。此外,出院后因治疗需要,自行购买药物共计817元。

  后经鉴定,郑某海双眼爆炸伤后遗功能障碍构成重伤一级,颅脑损伤和面部损伤后遗容貌损毁(轻度)构成重伤二级,左手外伤及左肩腹侧、左上臂腹侧上段、左前臂上段外侧、左前臂中下段瘢痕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郑某哥哥自愿为其赔偿了朱某经济损失10700元,取得朱某谅解。

  此外,在2020年5月和6月,郑某海委托鉴定中心,对自己的伤残疾程度、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等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外伤后行额叶脑挫裂伤伴异物切除术,应评定为人体损伤致残疾程度九级;外伤后面部瘢痕形成,应评定为人体损伤致残疾程度九级;外伤后右眼视力下降、左眼无光感,应评定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三级;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后续治疗费为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