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拆除鸡棚城管队员拆除鸡棚

  之后,社区要求物业将管理通知贴在养殖笼、公告栏及楼栋门口,给予养鸡业主4月4日至4月6日的整改期,如若养鸡业主依旧置若罔闻不予整改,将上报至西昌市城管局依法处理。

  4月6日下午,小区养鸡户直至整改期限结束也无人承认,东城街道南苑社区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4月7日上午十点,社区协同城管执法人员一同上门落实情况。

  城管队员到现场后找到违规行为人,违规行为人仍不愿自行拆除鸡棚,城管队员依法拆除西美苑违规搭建的鸡棚8个。

城管队员拆除鸡棚城管队员拆除鸡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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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