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式启动省级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4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四川将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探索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夯实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基础。同时,明确在2025年前,建成20个左右近零碳排放园区,在近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荐一批试点园区申报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什么是近零碳排放园区?在《方案》中明确,近零碳排放园区是在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下,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新模式,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为突出导向,以产业低碳化、低碳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核心,以技术研发应用为支撑,通过调结构、上工程、推技术、促交易、强管理等方式的有效组合,最终实现园区碳排放逐渐趋近于零。

  近零碳不是不排放,而是要求碳排放总量稳步减少,单位碳排放经济产出更多更大,能效碳效具有先进性、引领性。与绿色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路径更聚焦降碳;与低碳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目标更高;与零碳园区相比,近零碳园区强调少排放、低强度。

  那么,哪些园区可以纳入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对象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收录开发区及其他省政府批复开发区的全域或部分区域、国家级新区的产业功能区。申报试点园区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且地理和统计边界清晰。建设主体为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允许具备条件的园区以全域或者部分区域纳入试点,同时推动国家级新区的产业功能区开展近零碳试点。

  《方案》明确,在2025年前,建成20个左右近零碳排放园区,在近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荐一批试点园区申报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建设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在排放控制、能源结构、产出效率、减污降碳、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六方面提出16个指标和4项额外加(减)分项。《指标体系》还指出,综合评价暂以80分为验收参考。值得注意的是,《指标体系》强调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期到2025年前,建设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