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记者5月10日从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快完善四川省食品安全治理法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草拟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地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技术支撑等落实到位,并对发生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网络食品经营、学校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征求意见稿也积极予以回应。征求意见稿加强了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规定代理商在本区域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代理活动的,视为食品经营行为,应当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此外,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征求意见稿强化了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监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平台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将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约谈。对诸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强化了对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的运输、储存环节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加强了生鲜配送商及配送终端的管理。对学校等重点领域,征求意见稿除进一步衔接《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外,还加强了信用管理,要求学校食堂等重点集中用餐单位不得向严重失信且信用未恢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

  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信息化、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等监管方式的创新。针对目前食品安全信息碎片化的问题,明确全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将定期发布、更新食品安全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要建立统一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和信息化平台,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四川在线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18号1420室(邮编:610017),并注明“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至:scspjy@163.com

  三。在四川在线留言区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