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蒙

  7月5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赵金霞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陈晓华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余宁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晓梅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高莉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光祥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乔劲松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晓华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晓梅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余宁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正文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